新华社杭州11月27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明确每餐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和班级负责老师与学生同标准共同用餐。

  该条例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实行集中用餐的学校,每餐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和班级负责老师与学生同标准共同用餐,并按照规定做好陪餐记录。

  同时,学校食堂实行明厨亮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学校应当建立家长代表对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的现场监督制度。

  该条例还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和相关举报电话。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未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

  该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 岳德亮

惠学吧:分享幼小衔接,亲子教育,中小学学习,高中高考,考公考研,职业技能提升,生活兴趣,网创营销等资料,网盘下载!

推荐:只需¥199 充值开通(终身VIP会员)就可以终身免费下载学习全部资源,非常超值!点击开通VIIP

本内容由网友收集整理提供感谢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处理!

© 版权声明 1、本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所有资源来源于网络或网友投搞; 2、如有版权问题,请您积极与我们联系处理; 3、所有支付金额视为捐助行为,所以不支持任何理由退还,有问题请联系客服。